2024年新医保统筹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就医结算范围扩大 :
- 自2024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县域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实行自主择医、直接结算、按政策报销。
- 报销比例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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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费用在乡、村(社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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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级(含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按次设定,每次50元,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线,支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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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为80%;其他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参照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待遇执行,年度支付限额由原380元提高至600元。
- 支付限额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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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60元提高至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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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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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61万元提高到63万元。
- 药品目录更新 :
- 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新版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生效,增加了126种药品,同时剔除了一种药品。经过协商或竞标,成功入选的药品平均降价61.7%。
- 治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
- 医保“三目录”包括医保药品目录、治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定义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畴。
- 城乡居民主诊医保待遇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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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了居民主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城乡居民主诊医保参保者不再局限于一级医疗机构就诊,也可到二级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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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了居民主诊统筹报销的比例,具体的报销比例因医疗机构不同而有所不同。
- 跨年度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
- 允许那些2023年度累积住院费用较高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与者,在年底前选择结算当年费用,以免影响新年度的住院费用累计额度。
- 报销限制与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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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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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医保的“保障而非全包”原则,对于所产生的诊疗费用,将会按相应比例进行报销。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提高医保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减轻参保居民和职工的医疗负担,并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使用。建议参保者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