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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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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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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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充保险 :报销比例为80%。
此外,宁夏的医保政策还针对不同人群和医疗机构级别设定了不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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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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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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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因为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