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保新政策在2024年进行了多项优化和调整,旨在提高医保覆盖面和待遇水平,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以下是山东省医保新政策的主要内容。
门诊费用报销
普通门诊报销
2024年,山东省优化了居民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将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65%,并取消了起付线,除泰安、淄博、威海外,其余13市不设起付线。青岛市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800元和600元,其余14市在200-500元之间。
这一政策调整显著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减少了参保人员在小病上的自付费用,促进了分级诊疗和基层医疗资源的利用。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
山东省自2019年建立了“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2024年进一步优化,报销比例统一为75%,单一病种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300元,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600元。
这一政策有效减轻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用药负担,特别是对于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支持。
门诊慢特病报销
山东省统一了48种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及认定标准,2024年又将15种病种纳入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报销比例在60%到85%之间,具体比例各市有所差异。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的统一和扩大,确保了慢性病患者能够获得更为均衡的保障,减少了因病情不同导致的报销差异。
住院费用报销
住院报销比例
山东省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基层医疗机构居民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65%。住院报销比例的稳定和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提高,有助于减轻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负担,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门诊慢特病报销
门诊慢特病病种和报销比例
山东省统一了48种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及认定标准,2024年又将15种病种纳入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报销比例在60%到85%之间,具体比例各市有所差异。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的统一和扩大,确保了慢性病患者能够获得更为均衡的保障,减少了因病情不同导致的报销差异。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
新版国家药品目录执行
自2025年1月1日起,山东省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内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新版药品目录的执行,确保了医保药品的全面覆盖和统一标准,提高了药品的可及性和报销的规范性。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DRG/DIP支付方式
山东省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3920家医疗机构启动DRG/DIP实际付费,机构、病种、基金覆盖率分别达100%、93.5%、89.4%。DRG/DIP支付方式的改革,有助于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山东医保新政策在2024年通过多项措施提升了医保覆盖面和待遇水平,特别是在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门诊慢特病报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也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