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不能胜任工作辞职是否有补偿,主要取决于劳动者是主动辞职还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以下是详细说明:
1. 主动辞职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因健康原因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因为主动辞职属于劳动者的个人选择,而非用人单位的过错。
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如果劳动者因病不能胜任原工作,且经过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后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 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直接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通知。
补偿标准:
- 如果是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患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下:
- 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
- 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 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劳动者主动辞职,也可能依据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例如:
-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主张补偿。
- 公司内部政策:有些公司可能提供额外的离职补贴或医疗保障,这取决于公司的规章制度。
4. 医疗补助费
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仍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还可能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用,具体情况需根据地方政策或用人单位的规定而定。
总结
- 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特殊情况:劳动者可依据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或公司内部政策主张补偿。
如果您有具体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补偿的适用条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参考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