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防寒费发放规定,综合相关信息的整理如下:
一、防寒费发放对象
-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适用不同标准,具体如下:
-
省级:1550元/取暖期
-
厅级:1100元/取暖期
-
处级:950元/取暖期
-
科级及以下:800元/取暖期
-
-
城市及农村低保户
-
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600元
-
农村低保户及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200元
-
二、防寒费发放标准
-
标准金额 :根据职级或低保类别确定,如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等
-
发放周期 :通常为冬季取暖期,具体以财政年度或单位规定为准
三、资金来源
- 由同级财政负担,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其他说明
-
咨询渠道 :若需了解具体操作或标准,建议咨询当地财政部门或社会保障机构
-
政策时效性 :以上信息为2023年标准,实际执行中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注:江苏省防寒费政策主要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及低保群体,企业职工防寒费标准需参考《江苏省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