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定改革方案实施细则”旨在通过定职数、定员额、定机构、定机制、定薪酬、定任期六大措施,优化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推动企业现代化管理。
1. 定职数:精简管理层级
通过削减总经理助理级和中层管理人员数量,省属企业总部管理人员减少一半以上。例如,总经理助理从228人减至110人,中层管理人员从2062人减至956人,有效降低管理冗余。
2. 定员额:减少员工数量
集团总部员额减少72%,从18079人减至5030人,大幅提升人均效能。取消二级内设机构,形成扁平化管理模式。
3. 定机构:优化组织结构
省属企业总部机构从554个减少至323个,内设机构从2265个减少至581个,压减率分别达41%和74%。以同煤集团为例,总部机构从67个减少至21个,内设机构从704个减少至67个,改革幅度高达68%-90%。
4. 定机制:强化激励约束
建立“三公开”招聘机制,即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平透明。绩效薪酬占比提升至80%,明确董事、经理层任职期限,推行全员绩效考核。
5. 定薪酬:差异化分配
下调基础薪资比重,将绩效薪酬与员工表现挂钩,激发员工积极性,推动企业高效运行。
6. 定任期:明确责任期限
通过明确任职期限和聘任程序,强化管理层责任意识,确保企业战略目标有效落实。
总结
“六定改革方案”的实施,显著提升了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率与市场竞争力,推动了治理能力现代化。未来,企业需继续深化落实各项细则,以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