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住房执行新规定明确,城镇权属清晰房产纳入执行范围,豁免情形涵盖赡养义务人住房保障,临时安置及补偿标准细化,首套唯一住房契税优惠延续。新规平衡债权人权益与居住权,保障执行程序合法透明。
一、适用范围精准界定
唯一住房指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可居住房屋,仅限城镇权属明确房产。农村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适用此规定,需按土地政策单独处理。无证唯一住房纳入征收范围需符合地方规范性文件标准,确保程序合法。
二、豁免执行情形具体化
存在以下情形,唯一住房仍可执行:
- 赡养、扶养义务人名下另有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房产;
- 诉讼或仲裁立案后恶意转让其他房产逃避债务;
- 被执行人户籍地拥有宅基地自建房或小产权房。临时住房由银行提供,面积参照廉租房标准,解决过渡期居住问题。
三、补偿安置与税收联动
执行唯一住房时,补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首套且唯一住房契税按面积梯度减免:90平方米以下按1%,超90平方米按1.5%。2024年12月前未申报的增值税、契税可享新政优惠,降低购房成本。
四、社会效应与执行保障
新规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明确行政机关不履行补偿职责将承担法律责任。通过公开房源信息、完善评审机制,减少执行争议。租赁住房纳入合理消费结构,引导民众理性选择居住方式,缓解“一步到位”购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