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探亲假天数根据职工婚姻状况和亲属关系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探亲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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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配偶
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30天 ,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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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职工探望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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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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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或职工自愿每两年探亲一次的,可累计两年享受一次,假期为 4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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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
每 4年 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为 20天 ,同样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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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程假 :探亲假期间若需长途旅行,可申请路程假,但需提前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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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规定主要依据国务院1981年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云南省在此基础上可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充细则。
建议职工根据自身情况提前与单位沟通假期申请流程,确保符合单位内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