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沧州市发布的最新政策,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如下:
一、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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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禁放区域
包括京台高速、石黄高速、廊沧高速合围区域等,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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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禁放区域
市中心城区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学校、公园、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区。
二、禁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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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禁放 :京台高速、石黄高速、廊沧高速合围区域全年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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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限时禁放 :未列入全年禁放区域的地方,允许在春节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进行限时燃放,具体时间为每晚7点至次日凌晨1点。
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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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在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依法处罚;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的,还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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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为打击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相关部门将进行查处。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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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1月8日,沧州市经济开发区发布倡议书,明确表示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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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对比 :2018年曾允许除夕、初一、初五、正月十五4天燃放,但2021年政策升级为全年禁放。
2025年沧州市春节期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将面临法律处罚。建议居民遵守新规,共同维护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