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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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 无起付线,报销比例95%,日限额50元,年度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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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无起付线,报销比例90%,日限额100元,年度限额400元。
二、住院待遇报销比例
(一)市域内县(市)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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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
-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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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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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医院
-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65%。
(二)市域外(省属及跨省)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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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跨省临时就医 :起付线1500元,报销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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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跨省临时就医 :起付线3000元,报销4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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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为50万元(含大病保险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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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优惠 :职工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住院报销比例最高可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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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提前备案,否则按未备案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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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固定,与个人检查、用药情况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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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分段计算,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后不再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过往执行标准,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