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沧州市关于烟花爆竹管理的最新政策规定,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禁放区域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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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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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及周边区域(包括京台高速、石黄高速、廊沧高速合围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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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乡镇(如垒头乡、商林乡、陌南镇等)也实行全年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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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燃放区域
- 未列入全年禁放区域的地方,允许在 春节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 进行限时燃放,时间为 每晚7点至次日凌晨1点 。
二、禁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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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重点区域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学校、公园、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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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区域 :需根据县(市)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执行,具体范围需以官方公告为准。
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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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在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依法处罚;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的,还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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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为打击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宣传与教育
- 各级政府将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过节,推广使用环保替代品。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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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节禁放政策已进入执行阶段,若需燃放需提前确认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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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与石家庄市2022年禁放令(有效期五年)及承德市政策无直接关联。
以上信息综合自沧州市政府官网及权威媒体报道,建议市民提前查询最新通告,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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