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乐山市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结合不同时段和区域要求,燃放时间表如下:
一、全域禁止燃放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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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
市中区及部分区域(如通江、绿心、海棠街道等)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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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时
市中区全域禁止燃放。
二、分区域分时段限制燃放
(一)市中区限制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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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街道、绿心街道、海棠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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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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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福街道及牟子镇绕城高速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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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街道、苏稽镇、棉竹镇、水口镇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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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公墓、人民公墓
限制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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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至正月初一 :1月28日17时至1月29日1时,1月29日6时至2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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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 :每日8时至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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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五 :早7时至23时
(二)观山湖区限制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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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区域 :全年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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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燃放区域 :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时至24时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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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携带、邮寄烟花爆竹
禁止通过公共交通工具、邮件、包裹等方式运输烟花爆竹。2. 违规处罚
违反规定燃放将面临罚款等处罚,具体金额需以官方公告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官方通告及权威平台发布的内容,建议提前查询最新通知,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环境安全与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