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乐山市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的最新规定,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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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核心区域
包括通江街道、绿心街道、海棠街道、全福街道、牟子镇绕城高速内侧、大佛街道、苏稽镇、棉竹镇、水口镇部分区域,以及明月公墓、人民公墓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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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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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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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夹江县相关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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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车站、码头)、工业园区及重点消防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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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放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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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全时段禁止 :市中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涵盖农历十二月十五(正月初一)至次年正月十五(正月初一)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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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补充禁放 :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市中区将全域禁止燃放。
三、其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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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储存 :禁止在禁放区域内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违规者将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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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与携带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邮寄。
四、政策目的
该政策旨在减少空气污染、防范火灾事故,并倡导文明新风尚。市民需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生态环境与公共安全。
若需燃放烟花爆竹,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管理部门,选择合规的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