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结合各区域政策汇总如下:
一、全年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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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弋江区、三山经济开发区
全区域全年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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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江南片
全区域全年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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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点区域
包括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医疗机构、山林等。
二、限放区域及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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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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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片 :禁止燃放(如青弋江、赵家河等围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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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域范围 :未明确提及是否允许燃放,需进一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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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全区域全年禁止燃放。
三、特殊时段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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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五天至正月十五 (农历十二月二十六至正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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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当天及前后各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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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
四、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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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违规 :公安机关将劝阻拒不执行者依法处罚,情节严重者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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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储存 :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总结
芜湖市2025年烟花爆竹管理分区域、分时段实施,大部分区域全年禁放,部分区域仅春节等特定时段允许有限时燃放。建议提前查询具体区域规定,避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