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育儿假最新规定如下:
一、育儿假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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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时长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 每人每年各享受20天育儿假 (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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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该政策自2021年12月23日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后逐步实施,取代了之前的20天育儿假试点政策。
二、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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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责任
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承担,包括工资、社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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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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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试点推行父母育儿假,鼓励企业通过弹性工作、合理调配任务等方式支持员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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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对二孩、三孩家庭给予托育费用补贴,省级财政根据情况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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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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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育信贷支持
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夫妻提供最高20万元婚育消费贷款,生育二孩、三孩可享受不同程度的降息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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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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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延长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增至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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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独生子女可享受每年15天照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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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与创业优惠
全面放开全省城市落户限制,二孩、三孩家庭创办小微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减免等政策。
四、实施范围
目前政策仅在 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事业单位 试点推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建议用人单位咨询当地部门确认具体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吉林省卫健委、财政厅等多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