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宿迁,社保基数 21700 元时,每月社保扣除金额因险种而异。养老保险个人每月扣除 1736 元,医疗保险个人每月扣除 434 元,失业保险个人每月扣除 108.5 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纳。
- 养老保险:宿迁市 2024 - 2025 年规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 8%。当社保基数为 21700 元时,每月养老保险个人扣除金额 = 21700×8% = 1736 元 。单位缴费比例为 16%,单位每月缴纳金额 = 21700×16% = 3472 元。这笔费用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一部分进入社会统筹账户,用于保障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 2%。那么,每月医疗保险个人扣除金额 = 21700×2% = 434 元。单位缴费比例是 7%,单位每月缴纳金额 = 21700×7% = 1519 元。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部分会进入个人账户,可用于门诊看病、买药等,单位缴纳部分进入医保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等大额医疗费用。
-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 0.5%。所以,每月失业保险个人扣除金额 = 21700×0.5% = 108.5 元。单位缴费比例同样为 0.5%,单位每月缴纳金额 = 21700×0.5% = 108.5 元。失业保险在失业时符合条件可领取失业金,帮助缓解失业期间的经济压力。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缴费比例,范围在 0.4% - 3.6%,但个人无需缴纳这部分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以平均比例假设为 1% 计算,单位每月缴纳金额 = 21700×1% = 217 元。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 0.8%,个人也无需缴纳,单位每月缴纳金额 = 21700×0.8% = 173.6 元。工伤保险用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生育保险用于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待遇等 。
当江苏宿迁社保基数为 21700 元时,个人每月社保扣除金额总计为养老保险 1736 元 + 医疗保险 434 元 + 失业保险 108.5 元 = 2278.5 元。社保缴纳关乎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障权益,务必确保按时、足额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