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禁放政策,结合近年来的管理要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对烟花爆竹的燃放有明确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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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核心区域
包括市区四环路围合区域(含四环路)、松浦镇四环外区域、利民开发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沿线区域(新发镇、新农镇、太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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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区域
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以及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区域。
二、特殊时段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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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 :依据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当PM2.5等污染物浓度超标时,全市范围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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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活动期间 :需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举办焰火晚会等大型燃放活动。
三、相关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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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燃放 :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500元罚款;非法销售、运输或举办大型活动的,罚款金额从1万元至10万元不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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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销售 :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产品及违法所得。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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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期 :2023年禁放期延续至2024年,2025年1月30日最新通告未调整禁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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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与建议 :生态环境厅及公安部门多次倡议公众遵守规定,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以改善空气质量。
哈尔滨市目前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行为将面临处罚。建议市民提前了解当地规定,选择绿色、安全的节日庆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