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直接合并
根据河南省医保政策,郑州市医保并入省医保目前无法直接实现合并,需通过以下流程办理转移接续:
一、转移接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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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办理参保(合)凭证
参保人员或其单位需到原参保地(如郑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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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接收转移申请
新就业单位需向转入地(如省内其他城市)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参保(合)凭证、转移接续申请表及转出地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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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核对与账户合并
转入地社保机构收到材料后,核对参保人员信息,将转出地个人账户金额计入新参保地个人账户,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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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部分不转移
医保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部分,个人账户可转移,统筹部分不随转移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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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参保与缴费年限累计
转入地需重新办理省医保,缴费年限会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可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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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条件
若需将省医保与市医保合并(如郑州与省内其他城市),需满足两地医保政策允许的合并条件,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满5年社保。
三、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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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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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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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若已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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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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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四、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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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官方APP(如支付宝)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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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前往转入地或转出地社保服务中心柜台办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www.henan.gov.cn)或12333热线咨询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