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医保款项时,需根据款项性质区分处理:若为企业应得部分(如医保返还或补贴),需冲减成本或计入营业外收入;若为代收代付(如员工个人部分),则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以下是具体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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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得医保款项
- 冲减成本:若款项用于抵减已支付的医保费用,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管理费用—社保费(红字)”。
- 营业外收入:剩余未冲减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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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付员工医保款项
- 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员工医疗款”。
- 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和“其他应付款—员工医疗款”,贷记“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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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企业全额承担员工医保:个人部分视为工资增加,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工资”,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缴纳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贷记“银行存款”。
- 医保返还用于工资补发:需合并计算个税,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提示:不同地区医保政策可能影响科目设置,建议结合当地规定调整账务处理,并定期核对医保机构记录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