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与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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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参保职工需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需保持缴费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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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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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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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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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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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后的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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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最低年限,可选择 一次性补缴 剩余年限,或 继续按月缴费 直至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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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前参保人员,中断缴费1年以上在2004年内续保的,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满25年且实际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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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的关系
-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退休,但需满足缴费年限要求。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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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待遇 :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时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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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统一标准 :目前成都市执行全国统一标准,与其他地区(如累计缴费满20年)无差异。
以上规定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信息来源,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