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并非只能用于参保人本人,根据最新政策,其使用范围已有所扩大,但需注意以下限制:
一、主要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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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参保人本人及近亲属的医疗费用
包括门诊、住院等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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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跨省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向全国其他参保人(包括职工和居民医保)转账支付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其医疗费用或购买药品等。
二、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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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不可直接报销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资金仅能用于支付费用,不可直接报销医疗费用。例如,不能用于支付手术费、住院床位费等由医保基金报销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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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可共用
个人账户资金必须通过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使用,无法直接转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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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不包含公共卫生、健身等非医保项目
个人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公共卫生服务、健身锻炼或养生保健等不属于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费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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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的扩展 :2024年多地(如河南、西安、芜湖等)已实施家庭共济机制,允许职工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及药品购买。但需注意,职工本人仍需通过医保卡享受医保报销,个人账户仅补充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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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操作流程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操作医保钱包时,需确认被绑定人是否为参保人且处于医保有效期内。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的通过家庭共济功能实现了更灵活的资金使用,但仍需遵守使用范围和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