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保险的报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 缴费时长要求
需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2个月 ,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 其他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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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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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需在宝宝出生后 18个月内 办理相关手续。
- 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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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是初次参保,需从办理参保手续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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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已参保但中断缴费,需补缴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方可报销。
注意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等待期已统一调整为连续缴费满6个月,但整体政策仍以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为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