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生育产检费用报销规则如下:
一、产检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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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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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产检费用报销上限为 3000元 (不含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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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际费用低于3000元,按实际金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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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费不计入报销额度,需单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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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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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与收集材料 :产检期间所有费用需个人垫付,保留发票、明细清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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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分娩后1-2个月向单位提交报销材料,或通过医保局线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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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材料审核通过后,报销款通常在次年1月20日前发放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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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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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异地就医需先自费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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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费用与住院分娩费用需分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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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分娩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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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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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医院4800元、一级医院4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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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三级医院5800元、二级医院5600元、一级医院5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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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干预分娩 (如引产):三级医院5200元、二级医院5000元、一级医院4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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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 :门诊人工流产777元,高危人工流产8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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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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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结算 :北京本地住院分娩费用可现场结算,异地需先自费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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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发票、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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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与产检费合并申报,按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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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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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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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需连续缴费满9个月(生育前)或12个月(生育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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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按月申报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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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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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持社保卡急诊或单位欠费需先行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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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供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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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北京生育保险政策,具体操作以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