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大额医疗
教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分为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和补充医疗保障范围,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 门诊医疗费用
包括普通门诊、急诊门诊及门诊慢性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等)的医疗费用。
- 药店购药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可纳入报销。
- 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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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具体比例根据年龄和退休状态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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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在职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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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上在职职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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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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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至10000元部分,45岁以下职工按70%报销,45岁以上及退休人员按75%-85%报销。
- 特殊病种门诊
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门诊费用可全额或按比例报销。
二、补充医疗保障范围
- 大额医疗费用报销
- 一般医疗报销额度为9万-2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可支付95%,个人自付5%。
- 公费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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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门诊费用≤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3000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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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10000元:报销90%;>10000元:报销94%。
- 基层医疗机构优惠
在社区卫生院就诊可享受更高比例报销(如93%)。
三、报销限额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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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一般为统筹区上年度人均缴费基数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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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各地标准不同,例如某地起付线为1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药品目录限制
仅限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设施费用可报销。
- 自费项目
如挂号费、院外会诊费、高档药品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建议教师参保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具体报销比例及限制条件,以最大化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