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会报销住院费用的比例根据年龄、医保类型及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在职教师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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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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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累计医药费≤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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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累计医药费>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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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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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300元(第二次住院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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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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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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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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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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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上限:年度内最高7万元,大额支付10万元(70%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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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教师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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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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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累计医药费≤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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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累计医药费>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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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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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300元(第二次住院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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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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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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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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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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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上限:年度内最高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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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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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医保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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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保障 :部分教师可能通过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获得更高比例报销,需结合单位政策确认。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和工会报销的一般规则,实际报销金额需根据个人医疗费用、医保基数及当地政策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