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省外门诊可以报销,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完成备案。
1. 报销条件
- 备案要求:参保人员需提前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类型分为长期居住备案和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根据实际需求选择。
- 定点医院:就医时需选择备案地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 支付政策:报销范围和比例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原则,即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但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限额等政策由参保地决定。
2. 报销流程
- 备案步骤:
-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使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 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备案类型(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
- 提交相关材料,完成备案。
- 就医结算:
- 就医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 符合条件的门诊费用可在医院直接结算,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3. 注意事项
- 急诊抢救:如因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无需提前备案,可直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特殊病种:门诊特殊病需按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或登记备案,并选择定点医院。
- 查询备案状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备案小程序,可实时查询备案是否成功及详情。
4. 政策目标
- 到2025年底,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体系将更加完善,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将大幅增加,报销流程更加便捷。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