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保制度始于1951年,以《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为标志,首次建立了覆盖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体系。经过70余年发展,现已形成全球最大的全民医保网络,2023年参保人数超13.6亿,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
核心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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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奠基期
政务院颁布《劳动保险条例》,国营企业职工率先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个人无需缴费,由企业全额承担。 -
1998年转型期
国务院推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立"社会统筹+个人账户"模式,覆盖范围从国企扩展至所有用人单位。 -
2003年-2007年扩容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相继启动,财政补贴占比超80%,农民和城镇非就业人群首次被纳入保障。 -
2016年整合期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消除城乡差异,农村居民报销比例提升至70%左右。 -
2020年完善期
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常态化,抗癌药等高价药通过国家谈判大幅降价,更多救命药纳入报销范围。
当前医保体系已实现"病有所医"的基础目标,未来将通过DRG付费改革、异地就医结算等举措,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时查询个人账户、定点机构及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