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个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和审核流程如下:
一、申报时间
需在每年 12月31日前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机关官网完成信息确认或填报。
二、申报内容
需填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即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
三、审核机制
- 数据核验
税务机关会核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医疗凭证、扣除方式选择等。
- 与医保系统对接
部分城市会与医保系统实时对接,自动核查医疗费用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金额。
- 异常情况处理
若发现申报异常(如重复扣除、金额不符等),税务机关会通过APP或短信提醒纳税人修改。
四、注意事项
-
扣除主体限制 :未成年子女的医疗支出只能由父母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可分别申报,但总扣除额度不超过80000元。
-
专项附加扣除种类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需分别填报。
-
其他扣除项目 :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均不得在个税前扣除。
建议纳税人提前准备好相关医疗凭证、家庭关系证明等材料,确保申报准确。若对政策有疑问,可通过税务机关官网或12366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