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二次报销和大病保险并非同一事物,二者在保障范围、报销规则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存在差异,具体区别如下:
一、保障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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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属于 补充医疗保障机制 ,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对个人自付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再次补偿,属于医保体系内的“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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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
属于 社会救助措施 ,针对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提供专项补助,属于医保体系外的补充保障,需通过申请程序获得救助资金。
二、报销规则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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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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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按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规定金额(如1.5万元/年)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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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根据累计自付金额分段报销,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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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万元至6万元部分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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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万元至10万元部分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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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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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覆盖住院、门诊特殊病等合规医疗费用,不限定具体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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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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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大病”(如重大疾病)和“贫困”(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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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金额 :根据家庭实际支出和当地救助标准确定,一般低于大病保险的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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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由政府财政专项拨款支持,与医保基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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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来源与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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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与基本医保合并实施,资金来源于医保缴费,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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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 :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仅覆盖符合条件且经济困难的大病患者。
四、报销流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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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可通过医院一站式结算或手动报销,流程与普通医保报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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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 :需提交申请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贫困证明等),经审核后发放救助金,流程较为复杂。
总结
大病保险是医保体系内的补充保障,通过分段报销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大病救助则是针对经济困难患者的专项补助,两者在保障层次和资金来源上存在本质区别。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障方式,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