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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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这个表格可以在单位或者社保机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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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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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这是证明生育情况的重要文件,如宝宝的出生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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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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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 :用于接收生育津贴,津贴会直接打入这个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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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如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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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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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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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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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男方为军人的,应提供有效《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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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本市户籍生育妇女应提供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再生育子女补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应提供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证明。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有效和最新的,以避免申请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