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险 2024 年有新规定,一是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有调整,二是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 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调整:自 2024 年 6 月 1 日(含)之后生育或者流产的符合条件的参保生育妇女,按新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 4500 元计发,危重孕产妇生育医疗费补贴按 8300 元计发;妊娠 4 个月以上(含 4 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 800 元计发;妊娠不满 4 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 600 元计发。
- 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纳入本市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他们按现行费率(10%)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其中 1% 视为生育保险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或流产,可按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生育生活津贴按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60% 计发 。申领条件为生育或流产前累计缴纳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12 个月,这 12 个月包括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月数、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参保缴费月数、领取本市失业保险金月数。
了解上海生育险 2024 年新规定,有助于符合条件的人员更好地享受生育保障待遇,若有相关疑问,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