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金一般可领取3个月(顺产/早产),但根据妊娠情况、难产、晚育等条件可延长至4.5个月。 具体时长与生育类型、附加福利政策直接相关,难产、晚育或多胞胎每项可额外增加0.5-1个月,实际领取月数需结合个人情况综合计算。
- 基础领取月数: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不满7个月早产,均按3个月发放;妊娠3-7个月流产按1.5个月,不足3个月流产或宫外孕按1个月。
- 附加情形加发:难产(如剖腹产)增加0.5个月;晚育(女方年满24周岁)加1个月;多胞胎每多一胎加0.5个月。例如,晚育且难产的顺产单胎妈妈可领4.5个月。
- 灵活就业与失业人员:2025年起,灵活就业或失业人员按上年度平均工资60%计发,但领取月数与从业妇女一致,需满足社保缴纳满12个月的条件。
生育金实际到账金额还与单位平均工资或社保基数挂钩,建议通过“随申办”提前测算。若遇工资差额或换工作等情况,需及时与单位或社保部门沟通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