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领取 2025 上海市生育金,需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育或者流产,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领取途径主要有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可通过 “随申办” APP 及小程序,借助 “生育医学证明 (生产专用)” 电子证照数据,系统自动研判资格,若符合条件,通过 “随申办” 端内信息推送确认提醒,市民仅需 “一键确认” 并完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系统自动审核,计算具体的生育保险待遇核定金额,即可直接将生育津贴打入银行账户,全程 “零材料、零申请” ;线下则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就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具体来看,线上申领流程如下:2016 年 7 月 1 日后生(流)产的孕产妇本人通过随申办 APP 及小程序系统认证后登录申领。申请人登录系统完成身份认证后,系统根据预留的身份证号、姓名进行预填;申请人根据生(流)产情形和生(流)产地点选择,并进入下一步操作;填写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编等信息,并填入生(流)产医疗机构名称、分娩或流产方式、孕期的信息、配偶信息、结婚登记信息等,若通过系统成功获取生育证明电子证照,根据照面信息由系统填入;申请人根据系统提供的 15 家银行选择本人持有的实名制银行借记卡,填写银行开户行和账号信息;阅读完成个人承诺书后,签字确认;根据生(流)产情形和地点拍照上传对应材料,有电子证照的材料可直接调用;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材料后,线上申请完成。
线下办理时,需准备以下材料(部分资料由经办机构审核时调取,申请人申请时不需要提交):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非必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非必要)、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由生产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承诺书(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申请人承诺符合申领条件,提供的影像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而产生的个人承诺制,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 、结婚证(非必要)、离婚证(非必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非必要)。办理时,孕产妇本人或委托他人可到全市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
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申领上海市生育金,注意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流程操作,若有疑问也可拨打医保热线 12393 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