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04元
2024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 30,404元 ,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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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累计报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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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不含)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5万元(含)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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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70%比例报销,且无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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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与时间
- 报销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按医保规定申报,费用将直接打入个人参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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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该标准适用于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均可纳入报销范围。 - 若个人自付费用超过起付标准,需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剩余部分再申请大病保险。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官网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