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儿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保障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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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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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70%,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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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与家庭医生签约,首诊基层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降低50元至650元,年度支付限额提高100元至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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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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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等7种门诊病种可申请门诊用药保障,单个病种最高补助限额800元,两种病种合并最高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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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恩病、肺动脉高压等8种病种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70%,最高补助限额分别为3万元和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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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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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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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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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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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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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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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70岁以上老人、其他城镇居民等不同对象报销比例可能不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5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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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个人自付1.5万元以上部分,恶性肿瘤、血液透析等15万元以上合规费用可报销60%-7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调整,确保儿童在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治疗中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