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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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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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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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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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25%
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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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含10元处方药费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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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含50元检查/手术费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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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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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三、大病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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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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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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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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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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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不同,例如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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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住院等不同项目均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门诊处方药10元/次、住院费用8万元等)。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同时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的补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