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2025年生育津贴政策,最低可领取金额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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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单位全体参保职工缴费工资总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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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顺产为158天(含难产/多胞胎增加天数)
二、最低领取金额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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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厦门市2025年生育津贴计算基数最低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则最低计算基数为: $$ 4000 \times 60% = 2400 \text{元/月} $$
按158天产假计算,最低生育津贴为: $$ \frac{2400}{30} \times 158 \approx 12640 \text{元} $$
但政策规定津贴不得低于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若职工产假前工资高于2400元,则按实际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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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案例
假设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00元,女职工顺产158天,则生育津贴为: $$ \frac{4500}{30} \times 158 = 23700 \text{元} $$
若该职工产假前工资为5000元,则实际到手金额为5000元(按政策上限)。
三、其他补贴叠加
生育津贴可与其他补贴叠加,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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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顺产2400元、难产40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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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 (顺产2625元、难产5250元等)
最低综合金额 :若单位平均工资为4000元,顺产且无其他补贴,实际到手约12640元;若产假前工资5000元,则综合补贴后至少可领12640元(4000元津贴+2400元补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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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300%,则按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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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同时领取,取较高值。
厦门生育津贴最低可领取金额约为 1万元 (实际受缴费基数和产假前工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