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育津贴标准因地区、单位性质和社保缴纳情况而异,武汉等主要城市最高可达158天产假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享受。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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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标准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武汉顺产按158天计算,剖宫产增加15天。省直单位通常按省平均工资的300%封顶。 -
覆盖人群
- 在职职工需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可申领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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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需提供生育证明、社保卡、单位工资凭证等,线上可通过鄂汇办APP提交。
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生育后1年内申请,津贴直接打入单位账户或个人社保卡。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局,确保材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