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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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全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若职工个人工资高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则分别按上限(300%)或下限(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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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例如顺产98天、流产15天等。
二、具体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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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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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28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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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4800元/人(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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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妊娠3个月以上2000元,3个月以下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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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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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28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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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4800元/人(多胞胎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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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2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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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示例 :若某职工顺产98天,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则生育津贴为: $$5500 \div 30 \times 98 \approx 17566.67 \text{元}$$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与医疗费补贴可叠加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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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缴费工资为基数,若无法确定则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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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不同生育类型对应标准假期,例如妊娠7个月以上按98天计算,不足7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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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可视为同一待遇,均从职工生育当月开始发放。
以上计算方式综合了眉山市生育保险政策的核心要点,具体金额需结合单位缴费基数和实际产假天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