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政策规定覆盖城镇在职职工的医疗费用报销,核心保障包括住院、门诊及购药费用,参保人需按月缴费(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享受待遇需满足缴费年限要求(通常男性25年/女性20年)。
职工医保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模式。单位按工资总额的6%-10%缴纳(进入统筹账户),个人按2%缴纳(划入个人账户)。统筹账户用于报销住院、门诊大病等费用,报销比例通常为70%-90%;个人账户支付日常门诊、药店购药等费用。
缴费年限直接影响退休后免缴待遇。未达年限者需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跨地区就业可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部分地区允许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配偶、子女等可使用账户余额支付医疗费用。
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方可报销。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及自费项目需个人承担。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否则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职工医保强调权利义务对等,持续缴费是保障权益的基础。建议参保人定期查询个人账户及缴费记录,确保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