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将个人账户结余资金用于支付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等)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自费部分及参加居民医保的费用。以下是具体说明及操作方法: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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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账户人要求
仅限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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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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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主账户人及家庭成员需同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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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并注册
下载“江苏医保云”APP并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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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家庭共济功能
点击“我要办—家庭共济”,选择“账户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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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
填写家庭成员信息,上传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签订《个人承诺书》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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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授权期限
自定义授权开始和终止时间,需与主账户人参保状态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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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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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就医时,先使用其本人医保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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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资金不足,可申请使用主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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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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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规则
医保共济仅限个人账户资金,就医时仍需使用本人医保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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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范围
仅限支付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个人自费部分及居民医保缴费,不可用于门诊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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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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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账户人及家庭成员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共济关系,需解除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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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查询绑定记录及解除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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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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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流动 :主账户人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家庭共济关系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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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家庭成员已参加职工医保,需先解除当前家庭共济关系再重新申请。
以上操作均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完成,若遇系统问题可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