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报销政策覆盖门诊、住院、特殊病种及生育费用,报销比例最高达95%,支持家庭共济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120万元(职工医保)。 通过“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线上集成服务,可一站式办理家庭共济、异地备案等业务,大幅简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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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比例
职工医保三级医院住院报销90%(退休人员95%),门诊费用1万元以下报销75%-90%。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73%-90%,门诊报销45%-85%。大病保险对个人自付费用分段补偿,职工医保最高赔付110万元。特殊情形如转外就医、异地分娩等需提前报备或提供证明材料。 -
家庭共济与个人账户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共享给配偶、父母、子女,用于支付就医购药费用。家庭共济账户可通过“闽政通APP”或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开通,结算时自动抵扣个人负担部分。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省内(除漳州、三明、南平)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急诊未备案可先自付10%再报销。全国联网定点医院持医保码或社保卡即时结算,无需垫付。 -
线上办理与材料简化
“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集成家庭共济、异地备案等高频业务,线上渠道(闽政通、厦门医保公众号)支持零跑腿办理。线下报销需提供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系统故障时医院需出具书面说明。 -
注意事项与时效
医疗费用需在次年3月31日前申请报销,新生儿需出生3个月内参保。参保中断可能影响待遇,连续缴费满24个月方可享受全额报销。商业保险已赔付部分医保不予重复报销。
厦门医保通过智能化服务与多层次保障,显著降低市民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及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关注政策更新,合理利用家庭共济功能,确保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