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慢性病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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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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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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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在职人员1200元/年,退休人员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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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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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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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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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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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10万元(门诊+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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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标准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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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期间,单一病种医疗费用超过500元、二病种700元、三病种900元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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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门诊累计报销限额3000元/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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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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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材料,经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慢性病证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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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最多可申报3种慢性病,每年复审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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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时直接结算,无需额外申请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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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 :需提前报备,转出地三级医院医疗费用可参照厦门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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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门诊特大病,报销比例达70%,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近年调整情况,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