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政策,省直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及调整情况如下:
一、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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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住院报销比例由2020年的80%提高至 85% ,门诊、急诊等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也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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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住院报销比例由2020年的85%提高至 90% 。
二、其他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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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
由11元/天提高到2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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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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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起付标准调整为:普通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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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封顶线由2.4万元提高到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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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诊疗项目
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的个人首付比例统一下调5%,部分项目下调幅度达10%。
三、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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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降低 :以30万参保职工为例,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约降低5%,具体金额因医疗费用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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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但需符合异地就医备案规定。
四、法律依据
调整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河南省医疗保障政策文件,由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等机构具体实施。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3年期间的政策调整,当前(2025年)政策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