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在职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0元,1万元-5万元部分按94%报销,5万元-10万元按96%,10万元以上按98%
-
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500元,1万元-5万元按92%报销
-
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起付线200元,1万元-5万元按94%报销
-
-
退休人员特殊比例
-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起付线以上费用按65%报销
-
其他退休人员按65%执行
-
二、最高支付限额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0万元
-
大病保险补充 :
-
10万元以下: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2%;70岁以上退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93%
-
10万元以上:在职职工95%,退休人员97%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费用扣除项
- 先扣除自费费用(医保目录外)和乙类药品费用,再计算报销比例
-
多次住院起付标准
- 三级医疗机构每次住院起付线1000元,二级500元,一级200元,但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三级最低300元,一级最低100元)
-
特殊群体
- 低保、特困、重残人员及70岁以上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按50%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徐州市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