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天
关于剖腹产生育津贴的领取天数,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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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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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难产 :在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总产假为113天。
二、地方性奖励假
部分城市对生育多胞胎或符合条件生育的职工提供额外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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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胞胎 :无额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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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及以上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奖励假。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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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98天(基础产假)+15天(奖励假)=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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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胞胎:98天+15天×2=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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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假期天数计发。若单位工资高于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若高于300%但低于3000%,则按实际比例计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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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分娩后1年内申请津贴,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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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申领需满足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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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天数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统一规定及部分地区政策,实际以职工所在单位所在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