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奖励假80天 不享受生育津贴 ,其工资支付方式如下:
一、奖励假与生育津贴的区分
-
奖励假
属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假期,仅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时长为80天。
-
生育津贴
适用于符合生育保险参保条件的职工,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数计算,用于替代产假期间的工资。
二、奖励假工资支付标准
-
由用人单位承担 :奖励假期间工资由企业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支付,不得以生育津贴或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
包含所有工资性收入 :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等,且不得扣除全勤奖、绩效奖等。
-
计算基数 :按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同时享受,二者分属不同性质。若职工同时享受产假和奖励假,需选择其中一种待遇。
-
地区差异
广东省内不同城市对奖励假的具体规定可能略有差异,但均不享受生育津贴。例如惠州、深圳等地明确将奖励假纳入产假总天数,但工资发放方式与生育津贴无关。
-
未参保职工的工资待遇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奖励假期间工资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
奖励假80天期间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且需注意与产假津贴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