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垫付天数并非固定为98天,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假期天数和垫付规则如下:
1. 顺产假期及津贴
- 假期天数:顺产为98天。
- 津贴计算:用人单位需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保机构拨付。津贴金额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数。
2. 难产或多胞胎假期及津贴
- 难产:增加30天。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津贴计算:与顺产相同,根据增加后的假期天数计算。
3. 终止妊娠假期及津贴
-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15至30天。
- 怀孕4至7个月终止妊娠:42天。
-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75天。
- 津贴计算:同样按上述规则计算。
4. 计划生育手术假期及津贴
- 取出或放置宫内节育器:1至2天。
- 输卵管或输精管结扎:21至7天。
- 复通手术:14天。
- 津贴计算:合并计算假期天数后,按规则计算。
5. 垫付规则
- 用人单位需先垫付生育津贴,再由医保机构报销。
- 垫付金额与假期天数挂钩,并非固定98天。
提示
如需进一步了解生育津贴的具体计算或申请流程,可参考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