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东省未出台全省统一的四胎生育津贴政策,但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可通过生育保险申领生育津贴,部分社区或企业还提供地方性生育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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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参保职工(含失业金领取人员)生育时可享受生育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顺产通常为178天产假,难产或多胞胎可增加天数。四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如2022年12月后生育),同样适用此政策。 -
地方性生育奖励
广州、深圳、东莞等地部分社区或企业推出一次性生育补助,例如:- 广州黄埔区穗东街南湾社区对三胎家庭一次性补助5万元;
- 东莞长安镇厦边社区对三胎家庭奖励5万元并发放每月500元育儿补贴至孩子3周岁;
- 深圳深汕合作区对每胎发放3000元一次性补贴。但四胎是否纳入奖励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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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工资关系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垫付,若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差额需由单位补足。灵活就业人员或失业金领取者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申领。
提示:政策可能随地区和时间调整,建议通过“粤省事”平台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