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保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若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或高于300%,则按60%或300%封顶计算,具体比例和上下限因地区政策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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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础:缴费基数通常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应发工资总额。例如,月工资8000元且当地平均工资5000元(300%为15000元),则基数按8000元计算;若月工资2000元(低于60%即3000元),则基数按3000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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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不同城市设定不同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例如,北京2024年下限为6821元,深圳2025年下限为6733元,广西2024年下限为4053.6元。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按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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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新入职、失业再就业等人员按首月工资或政策规定基数计算。例如,西安市规定新职工以首月工资为当年基数,吉林省要求灵活就业人员按全省平均工资60%起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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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个人一般承担2%-10%,如榆林市职工缴2%,灵活就业者缴10.7%(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6%-10%,但个人基数不影响单位部分计算。
提示:每年关注当地公布的社平工资及政策调整,工资变动需及时申报,避免缴费误差影响医保待遇。